各相关单位:
根据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莲都区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莲政办发〔2023〕37号)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莲都区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莲都区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见附件1)中奖励条款规定的莲都区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模式,按照申报指南填报(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1、对应文件条款的证书、文件或相关证明。
2、提供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需有莲都区税务局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版。
4、承诺书(见附件3)。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主体提供的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完整。
2、请各申报主体于8月15日完成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霞斐,电话:2050512。
地址:莲都区紫金路347号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05室。
附件: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