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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莲都:审计促进中小学教育共同体建设
索引号: 002650242/2023-58142      发布机构: 莲都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3-06-15 09:04:10

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莲都区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包含教共体教师跟岗锻炼学习制度、教研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支教教师考核制度等5项制度,进一步推动莲都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22年,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在十大民生实事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区城乡义务教共体建设滞后以及教共体补助资金使用进度不合理等问题,此项问题被纳入了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对此,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管理。莲都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要求区教育局立即成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及时支付省补资金300万元,出台了上述《细则》。

《细则》明确,教共体组建类别可分为教育集团成员校、共建型成员校、协作型成员校等3种类型。其中共建型(教育集团)教共体建设包含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等5项内容;协作型教共体建设包含愿景协同、机制协同、教学协同、研训协同、项目评估等5项内容。

《细则》规定,教共体支援校与受援校间开展线上线下示范课,年内不少于 2 门学科,累计不少于 20 节;年内开展线上线下教师研修不少于 8 次,其中线下教研不得少于 4 次。同时对教师交流、课程共享、师徒结对、学生交流等内容的形式及任务量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细则》强调区教育局要成立教共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共体的宏观事项决策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教共体日常管理与考评工作;各教共体应建立常设协调管理机构,承担教共体日常管理、协调事务等。教共体在保证长期固定交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组建支教团队,每月(或每周)固定时间轮换交流,扩大教师交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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