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莲都区2022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的公示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和市财政局关于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建设示范行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2]7 号)第十三条、《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信用建设示范行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对获评2022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浙江企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丽水瓯态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按照每家企业5万元的奖励标准,共计兑付奖励资金1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8日止。
4、公示受理电话
举报电话:0578-2050031
附件:
序号 | 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浙江企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91331100MA28J6UC7U | 2022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 5 |
2 | 丽水瓯态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913311023073509455 | 2022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 5 |
共 计 | 10 |
莲都区市场监管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