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45/2023-56381 | 文号 | 莲教发〔2023〕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 为不断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教基〔2018〕5号)精神,结合2023年丽水市体育中考方案调整及莲都区实际情况,现将《莲都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参加2023年莲都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历届生及在外地就读回原籍(莲都区户籍)参加学业考试的应届生或往届生。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4月-5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2023年丽水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调整为抽考项目和自选项目。考生从抽考项目选择1项,从自选项目选择2项参加考试,3个项目不重复,每个项目10分,满分30分。
考试方式。每位考生必须在半天时间内完成三项考试(游泳除外)。各项目考试办法详见附件1,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四、缓考及免考规定 (一)缓考 考前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次缓考。所有缓考考生由招考中心指定时间集中到城区考点进行统一考试,逾期不再安排考试。所有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所有项目均以零分计。 (二)免考 1. 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并要求免考的考生,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必须在病假有效期内才允许免考,下同),经区招考中心审核无误后,每个项目以6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未申请的项目以实考成绩计分。因身体情况不宜参加项目考试的残疾考生(凭残疾人证书),可以申请免考1~3个项目,每个免考项目以8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未申请的项目以实考成绩计分。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凭残疾人证书和县级以上医疗部门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可以申请免考3个项目,以满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 2.获奖运动员要求免考的考生,在初中阶段取得教育部门举办的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相同系列县级赛前六名、获得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应届考生,凭证书可申请免考一个与获奖项目(证书)相应的考试项目,无相应项目的可选择相近项目(附件3:莲都区初中2023届毕业生体育免考对照表),并计10分,其他项目按实考成绩计分。 (三)以上缓考及免考手续应在招考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须填报免考申请表附件4,学校缓考汇总表附件5);已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反之亦然。 (四)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考生,确因伤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包括诊断书、病历和发票,并且必须在病假有效期内)后可办理免考手续,每个项目以6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莲都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有序,决定成立莲都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小富,常务副组长:王刘毅,副组长:邵皓、刘军武、陈丽飞,成员:朱金松、雷学忠、陈久远、谢殿波、钟月增。各校也应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学校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安全地进行。 (二)重视学校体育。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要按照学校阳光体育工作要求,开好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注重学生运动习惯的养成,注意防止体育的应试化倾向。我局将对毕业年级的体育教学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确保考试安全。各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和交通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对身体情况不适合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予以及时劝阻。特别是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以及其他特殊体质的考生,要随时关注身体状况,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心率异常、过度疲劳等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医生。 (四)严抓考风考纪。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校必须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体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丽水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及考试办法 2.丽水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3.莲都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免考对照表 4.丽水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5.莲都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缓考汇总表 6.莲都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