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1年度莲都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土地资源。2021年末,全区国有土地面积12.39万亩,占区域面积的5.5%。矿产资源。全区探明矿种8种,矿产地16个,已开发利用的矿种4种,持证矿山企业7家。水资源。2021年全区水资源总量18.9892亿立方米,较上年水资源总量偏多60.8% ,较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偏多37.3%。森林资源。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6.92%;全区国有林地面积10.0万亩,国有林木蓄积69.4万立方米。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摸清资源家底。“国土三调”成果在全省率先通过省级验收并公开发布。合理空间布局。划定“三区三线”,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2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269.6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规模109.07 平方公里。实施跨山统筹。市政府统筹5500亩永久基本农田用于保障市本级产业平台发展空间。
(二)强化系统保护修复治理。严格耕地保护。全面完成涉林垦造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落实“耕地智保”要求,全面实行“田长制”。探索全流域全要素一体化保护修复新模式。围绕“水清河畅”,秉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工作理念,加快推进碧湖平原谋划碧湖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九龙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助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根据试点工作安排,选择在老竹镇的老竹溪(水流单元),开展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试点工作,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和助推生态价值转换工作。
(三)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承接省政府、市政府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用地审批时限缩短50%以上,实现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提高保障水平。通过建设用地指标预支、重大产业项目指标奖励等渠道,全口径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接近2000亩,创历史新高。节约集约利用。全区盘活存量466亩建设用地亩,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112亩,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643亩。
(四)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推行“标准地”管理。全年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3宗,实现100%“标准地”供应。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规范机制砂行业管理。
(五)推进数字化改革。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贯通。目前全面贯通多规合一、耕地智保、不动产智治、地灾智治、浙地智用、天巡地查等场景,逐步实现“像管财政资金一样管土地资源”,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民生高频事项“即时办结”成常态。
(六)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根据省厅三年行动计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莲都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莲都区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边界确认工作,涉及莲都区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登记单元42个,其中水流登记单元18个,已完成16个水流登记单元的边界确认,剩余的省级瓯江干流莲都段、松阴溪碧湖镇保定村段仍需进一步沟通;森林登记单元8个,其中7个项目已完成登记单元边界确认工作,剩余桃山林场存在权属争议,仍需进一步沟通;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5个,根据上级通知工作暂缓。11个矿产资源已初步完成地籍调查。
三、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空间治理能力亟待加强。莲都区独特的地形地貌,空间分布零散、碎片化,国土空间治理难度大,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紧,要素保障进入存量时代。自然资源从审批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型,传统理念和模式已不适应。
(二)生态保护修复任重道远。生态环境还存在结构不优、质量不高、脆弱性等问题。部分地方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认识还有待加深。
(三)水资源节约利用有待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处于较低水平。规模化供水工程农村人口覆盖比例偏低。节水市场激励机制尚未健全。
(四)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耕地违法呈逐年上升趋势。砂石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部分地方依法管理不够严格。
(五)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水平仍需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空间类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尚不健全,数字化监管手段探索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持数字赋能。深入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丽水节点)贯通应用。推广耕地智保、不动产智治等6个场景的深化使用,提升市域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区、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落地,完善全域规划体系。建立区级空间指标、计划指标、占补指标池,变“一带三区”发展战略蓝图为现实。
(三)坚持项目为王。用好用足国务院支持革命老区、省政府支持山区26县及重大产业平台等政策包,争取最大增量空间。全力做好“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服务保障。破解存量、低效、闲置土地“三篇文章”,全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0亩以上、低效用地再开发150亩以上。
(四)坚持系统保护。实施好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和碧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打造国家样本、浙江经验、丽水模式。
(五)坚持节约集约。持续开展“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水资源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提高水资源高效利用。
(六)坚持从严监管。全面落实田长制、林长制。借力数字化改革,创新监管手段。重拳整治机制砂行业。加大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力度,对违法用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