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莲都区2023年度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的公告》,通过供肥企业自主申报,莲都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最终确定《莲都区2023年度商品有机肥备案供货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3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能科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地址:莲都区中东路19号;联系电话:0578-2609677。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