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核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向区政府提出审核报告。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组织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省、市立法草案征求区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相关法律事务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配合全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负责乡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年检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组织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5.承担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法治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工作,推进完善具有莲都特色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721.33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2721.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665.53万元)增加55.8万元,增长2.1%,主要是支出预算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1.33万元(上年结转15.43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2721.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5.8万元,增长2.1%,主要是支出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6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56.04万元,占68.2%;日常公用支出218.89万元,占8.0%;项目支出646.41万元,占23.8%。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21.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721.3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6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6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1.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5.8万元,增长2.1%,主要是支出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2167.96万元,占7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78万元,占9.8%;卫生健康(类)支出151.94万元,占5.6%;住房保障(类)支出135.65万元,占5.0%。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1521.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及机关运行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55.7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贴,人民调解购买服务费用,安置帮教专项工作经费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6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187.65万元,主要是用于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村(社区)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莲都区律师行业发展扶持奖励等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91.0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101.5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经费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3.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全区合同合法性审查经费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7万元,主要用于“关爱之家”教育转化培训班专项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4.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7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5.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缴费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4.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8.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3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无出国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33.3%。主要用于因公业务往来的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控制定额预算,厉行节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22万元,增长8.78%,主要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6.41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司法业务支出的人民调解经费、安置帮教经费等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普法宣传工作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指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村(社区)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莲都区律师行业发展扶持奖励等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经费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全区合同合法性审查经费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关爱之家”教育转化培训班专项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在职人员住房公积缴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