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第3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现统筹安排省、 市级搬迁补助资金6225.7万元,拨付至丽水市莲都区富民乐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发放大搬快聚搬迁对象的补助,本次公示资金具体如下:
1.《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文件剩余资金300万元。
2.《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示范县奖补资金及2019-2021年度市级搬迁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丽农发〔2022〕87号)文件资金1529.7万元。
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0号)文件资金4396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到2023年4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78-2609681 邮箱:173684451@qq.com
国家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区农业农村局 区大搬快聚办 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