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莲都区经济稳进提质专班关于印发莲都区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促产的政策意见的通知》(莲稳提〔2022〕4 号)第3条“鼓励员工留莲过年。对规上制造业企业中留在莲都过年的市外员工(非丽水市户籍人员)每人发放春节消费券500元和莲都春节旅游卡。对来莲过年的市外员工亲属(非丽水市户籍人员)每人发放春节消费券300 元;每个员工申领消费券的亲属人数不超过3 人”要求,我们组织规上制造业企业进行申报,经莲都经开区、区经商局共同审核,共有市外员工557人、市外员工亲属144人符合政策兑现条件,现将消费券发放明细公示,详见附件。
说明:公示期为7日,若有异议,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企业科,联系人:黄辉,联系电话:0578-2025790。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