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丽水新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MLCC用纳米级镍粉生产线项目一期。业主单位为丽水新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丽水工业园区高溪低丘缓坡区块。业主委托浙江汉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并经我局组织各部门审查。方案由设计单位修改,现我局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如下:
一、本项目位置位于丽水工业园区高溪低丘缓坡区块17-2号地块。该地块东北侧为纵三路,西北侧为横三路,西南侧为科技路,东南侧为横六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2幢多层厂房及办公用房、保安消控室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总平面图及效果图。
二、主要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31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92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729.6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91平方米,容积率1.53,绿地率12.42%。项目配建机动车位98个,非机动车位63个,具体情况详见总平图。
三、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各有关产权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四、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天,至2023年3月2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地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314室(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2668245、2668246。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