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莲都区(含南明山街道)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以户为单位。
二、政策内容:《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2﹞51号)、《莲都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莲农发〔2022〕59号)、《关于印发<莲都区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莲农〔2019〕210号)。
三、补助标准。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增收项目补助资金按《莲都区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增收项目帮扶菜单》的标准执行,单户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户。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对象提供书面材料,具体如下:
1.莲都区XX乡镇(街道)XX村XXXX年度“菜单式”产业扶持增收项目申报(验收)表(附件2);
2.低收入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3.建档立卡身份证明(“浙农帮扶”应用系统截图);
4.低收入农户产业照片;
5.其他材料:证明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等相关材料,如来料加工需提供低收入农户签名的加工费清单和银行代发工资清单材料,小经营商店需提供低收入农户营业执照,网店正常经营等凭证复印件。
(二)申请时间:当年度1月开始
附件:附件1---莲都区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增收项目帮扶菜单.docx
附件2---莲都区 乡镇(街道) 村 年度“菜单式”产业扶持增收项目申报(验收)表.docx
咨询电话: 0578-2609682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09530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