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机构简称 |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机构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 | 机构负责人 | 叶勇淼 |
联系方式 | 0578-2609628 | ||
办公时间 | 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见季节性调整公告) | ||
机构职能 | |||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油、种子、蔬菜、食用菌、渔业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定粮油、种子、蔬菜、食用菌、渔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生产。 (二)协助做好行业管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管护、农作物种子种苗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储备、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品种审定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粮油、种子、蔬菜、食用菌等农作物及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粮油、种子、蔬菜、食用菌、渔业等产业技术业务指导与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合作与交流等公益性服务。 (五)承担粮油、种子、蔬菜、食用菌、渔业等产业重大技术创新与攻关,配合制(修)订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护利用,种子产业信息收集、分析,新品种展示示范、验证评价和推广。 (七)负责水生动植物病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预防和控制,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技术指导工作。 (八)承担渔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渔民培训、渔业资源养护和养殖面源污染防控等技术服务。 (九)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