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丽水市莲都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机构简称 | 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机构地址 | 莲都区中东路19号 | 机构负责人 | 杨国平 |
联系方式 | 0578-2175765 | ||
办公时间 | 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见季节性调整公告) | ||
机构职能 | |||
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调查、政策基础研究、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配合督促区级有关部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职责和协同配合,研究提出阶段性完善政策意见和具体措施。 (三)配合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年度计划等进展检查、进度督查和绩效考评的日常工作。 (四)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