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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溪镇关于《雅溪镇潘百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0701/2023-62482      发布机构: 雅溪镇      发布时间: 2023-12-26 11:22:05

文号:

索引号 002650701/2023-624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雅溪镇 成文日期 2023-12-26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农房改造行动,全面推进浙派民居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的意见》、省建设厅等 3 部门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雅溪镇基础设施的实际现状与需要提升的环节,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项目方案》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步骤等内容。

(一)总体目标

围绕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的目标,聚焦农民群众安居宜居的实际需求,着力提升农村现代化生活条件。

(二)实施范围

雅溪镇镇潘百行政村

(三)主要任务

建设美丽乡村。通过绿化美化、清洁整治、文化挖掘等手段,将潘百村打造成为一个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的美丽乡村。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示范村建设,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共同推动示范村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四)工作步骤

调研规划阶段(2023年上半年): a.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潘百村的自然资源、人文历史、社会经济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制定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 b. 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需求,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基础设施建设阶段(2023年8月-11月): a. 开展石板路铺设、污水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b. 完善村庄排水系统,改善村内环境卫生条件。 c.外墙及部分节点风貌提升。

生态环境整治阶段: a. 开展村庄绿化工程,打造宜居的自然生态环境。 b. 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清理垃圾、污水等污染源,改善村庄环境质量。

农业产业发展阶段: a. 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b. 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宣传推广阶段: a. 通过宣传栏、网络平台等途径,向外界展示美丽宜居示范村的成果和变化。 b. 活动举办示范村开放日,邀请各方参观交流,扩大示范效应。

三、适用对象

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范围内适用本方案。

四、解读机关

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联系人:俞隆威

联系方式:0578-2610635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方案政策解读.docx


关于公布《雅溪镇潘百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方案》的通知 http://www.liandu.gov.cn/art/2023/12/25/art_1229739868_2505060.html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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