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文件
首页
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名师工作室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445/2023-62331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12-21 09:23:32
索引号 002650445/2023-62331 文号 莲教办发〔2023〕78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3-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莲教办发〔2017〕82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莲都区名师工作室2023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与内容

1.考核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1月11日。

2.考核对象:各莲都区名师工作室。

3.考核内容:对名师工作室2023年度的运行情况及活动成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出优秀30%,良好40%,合格30%。

二、考核材料要求

1.考核对象须填报并提交附件2—4,佐证材料时限为2023年1月至12月。

2.考核材料电子稿打包并以“考核序号+姓名+名师工作室”命名,于2024年1月7日前发送至29140441@qq.com电子邮箱。

年度考核是加强莲都区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请各名师工作室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2023年度工作室建设相关过程性资料,推进名师工作室日常运行与管理机制创新。

附件:1.莲都区名师工作室2023年度考核名单

2.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3.莲都区名师工作室2023年度考核申报表

4.莲都区名师工作室2023年度考核佐证材料(模板)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名师工作室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