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快促进莲都超市产业发展十一条意见的实施细则》(莲农发[2021]65号)文件精神,经区超市办组织验收,2023年第一批“莲都山超”门店和示范门店奖励资金共计176.2万元(奖励明细详见附表),现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联系人:管云燕,电话0578-2609663,联系地址:中东路19号)
附件:2023第一批“莲都山超”门店和示范门店奖励资金清单.doc
莲都区“莲都超市”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