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33号)(以下简称专项激励资金)、《关于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县(市、区)开展“产业共富贷”专属融资服务试点及贷款贴息引导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207号)和《莲都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县(市、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莲经商〔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23年度专项激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激励资金主要用于“产业促共富”重点项目及相关工作的实施,重点支持制造业高质量重点(标杆)项目,在数字化改造帮扶、智能化改造帮扶、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制造业重大项目进度奖补、项目招引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二、项目申报
1.有申报意向的企业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联系区经济商务局产业投资科;
2.区经济商务局将结合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省级专项激励资金情况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梳理,并报区政府审议确定补助名单。
联系人:产业投资科李子明 杨水梅
联系方式:0578-2157662 0578-2278307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