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45/2023-61209 | 文号 | 莲教办发〔2023〕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莲都区“双减”工作要求,提高“双减”工作实效,提炼“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区“双减”持续推进,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我区“双减”工作的理论成果,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双减”优秀实践案例评比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时间、征集通道和文字规范要求 1.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 2.征集通道: 各校将参赛作品及汇总表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教育局邮箱(每校上限两篇),邮箱地址:314177485@qq.com。 3.字数要求:字数不超过3000字;作者限两人内; 4.材料要求: 大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 居中 正文←仿宋GB2312 三号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 二级标题←楷体GB2312 三号加粗 三级标题←仿宋GB2312 三号加粗 二、参与对象 各中、小学参加“双减”工作的教师。 三、评选范围、内容 征集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创新实践案例,包括但不限于:课后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管理、师资安排、免费优秀线上服务资源等)、作业减负(作业设计、作业管理、作业指导等)、考试管理(命题设计、频次管理、评价管理等)、其他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睡眠管理、体质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提质(教学方式转型、学习形态变革等)、家校社联动(学生课余生活指导、周末学习指导等)。 四、评比办法和奖项设置 论文评比将组织有关专家、领导成立评审小组,对参评案例进行评比,按参评案例的总数比例取一、二、三等奖若干,进行发文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市优秀案例评比(参加省市评比的案例作者会适当增加)。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广泛发动各校教师积极参与,提升我区“双减”工作理论水平,为我区持续开展“双减”工作提供理论依据。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孙建斌、洪君丽;联系方式:2132905。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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