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1号)和《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3〕18号)要求,莲都区组织开展了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现将补贴明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30日前向莲都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中东路19号)反映。
联系电话:0578-2609727。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