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莲农发〔2022〕151 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村级、乡镇(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符合2023学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共234人,补助资金70.2万元,符合2022学年低收农户雨露计划“应享未享”补助条件学生1人,补助资金0.3万元。
现将2023学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和2022年学年低收农户雨露计划“应享未享”拟补助学生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1.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10天;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中东路19号)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578-2132074(区财政局) 0578-2609683(区农业农村局)
邮箱:173684451@qq.com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莲都区2023学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学生拟补助名单表.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