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部署,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试点改造样本,决定增补2家具有优秀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总承包商,帮助企业实现提质降本增效。现向社会公开征选通用设备制造行业数字化改造牵头实施总包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中小微企业“N+X”数字化改造(“N”指企业共性应用场景,是必选项,“X”指企业个性应用场景,是自选项),采取项目牵头总承包模式。项目牵头总承包商与试点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实施并接受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审计验收。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记录;
2.具备数字化改造工程综合系统集成能力,有数字化改造总承包的经验和案例;
3.熟悉通用设备制造行业生产工艺流程与企业管理业务,并拥有常驻我区的技术服务团队。
三、公选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连同企业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数字化改造工程综合系统集成能力、数字化改造经验及案例、企业资质荣誉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PDF版)后发送至邮箱:liandu_szjj@163.com。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3日。
2.集中路演。由区经济商务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对申请单位选报的案例进行现场考察并集中现场路演(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案例现场考察结果和路演打分,经综合评审后择优遴选总承包商。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经济商务局发文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220办公室
联系人: 石诗晴
电 话: 0578-2278196
附件:莲都区通用设备制造行业“N X”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牵头总包商申请表.doc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3 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