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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2023年规模粮油补贴(含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公示
索引号: 002650306/2023-6150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11-16 14:37:28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 7 部门关于切实抓好 2023 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 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23〕3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10 号)、《关于做好莲都区2023年规模种粮补贴工作的通知》(莲农发〔2023〕100 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莲都区旱粮、油菜种植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莲农发〔2023〕57 号)文件精神,莲都区继续执行规模粮油补贴政策。

 经业主申报、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农业部门抽查,确定厉定伟等44户为规模粮油种植大户,水稻规模种植面积13921.31亩,每亩补贴200元(包含统防统治补贴部分),补贴资金2784262元,旱粮、油菜规模种植面积3124.67亩,每亩补贴120元,补贴资金374960.4元。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10 号)文件,莲都区启动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种作物50亩以上的规模化种植主体,每亩补贴20元,补贴规模种植面积17045.98亩,补贴金额340919.6元。合计补贴规模粮油资金3500142元(含动态补贴)(详见附件1)。 确定丽水市炜奕粮食专业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享受机械化统一育秧服务补贴(45元/亩),服务面积为1718.8亩,补贴资金77346元;确定丽水市炜奕粮食专业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享受水稻机插服务补贴(45元/亩),服务面积为1718.8亩,补贴资金77346元;确定丽水市炜奕粮食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50元/亩),享受水稻统防统治服务补贴,服务面积为3558.5亩,补贴资金177925元(详见附件2)。合计补贴332617元。 共计补贴资金3832759元。年初预算“粮食生产发展”项目列支,其中:浙财农〔2022 〕72号列支1162600元,本级预算年初列支2670159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9 号)文件精神,莲都区共预拨种粮大户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含部分规模种粮补贴)734400元。现按全区实际水稻种植面积进行清算,全区上报水稻种植户数5254户,种植面积29538.72亩,补贴标准24.89元/亩,共计补贴资金735218.74 元(详见附件3)。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7日。 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11月27日前向莲都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2609627。 


附件:

附件 (公示).xlsx

 1、莲都区2023年规模粮油补贴资金汇总表

 2、莲都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汇总表 

 3、莲都区2023年规模粮油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算表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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