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7号)和《关于下达 2023 年度莲都区农民培训计划的通知》(莲农培办〔2023〕1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度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完成情况,经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现将2023年度莲都区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安排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中东路19号)反映。
联系电话:0578-2609598。
附件:2023年度莲都区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的公示.doc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