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生猪、能繁母猪商业保险项目采购合同,莲都区生猪(母猪)商业性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承保,养殖场(户)承担保费的40%,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保费的60%给予补助,补助部分直接与保险公司结算。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计产生补助经费131.36343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人:林昌俊 联系电话:0578-2609719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205室
附件:2023年1月-7月莲都区生猪、能繁母猪商业保险合同保费结算清单.xls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