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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十三届“莲都之春·美术”比赛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445/2023-60774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10-11 17:21:16
索引号 002650445/2023-60774 文号 莲教办发〔2023〕50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3-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1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指导机制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0〕80号),决定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十三届“莲都之春·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五育并举,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审美能力,营造校园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莲都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莲都外国语学校

承办单位: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师生。

四、活动分组

1.乡镇小学组;2.城区小学组;3.乡镇初中组;4.城区初中组;5.教师组。

五、项目设置

项目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短视频、平面设计、立体造型、手绘7个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绘画作品

含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厘米×60厘米),横幅、竖幅均可。

2.书法(篆刻)作品

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3.摄影作品

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横幅、竖幅均可;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

4.短视频作品

为生动展示莲都教育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引导广大师生讲好教育故事,传递教育好声音。通过创作剧本或纪实短片,用短视频形式记录、反映新时代美好生活,MP4格式、时长在30-180秒之间,画面清晰稳定(分辨率不小于1080P)。

5.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横幅、竖幅均可。

6.立体造型作品

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7.手绘作品

主题为浙西南革命故事和丽水山居人文景观,表现形式不限,规格为4开图画。

六、作品报送要求

1.标签

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所在学校审核后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1人,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能报1人。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2.报送数额

(1)乡镇小学组、乡镇初中组、教师组各项目不超过5幅,城区小学组、城区初中组各项目不超过7幅。

(2)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

3.报送方式

以学校单位,所有作品按项目类别归类后统一报送。

各校按要求于2023年10月9日前,统一将参赛作品和《附件1莲都区第十三届“莲都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并送至莲都外国语学校朱征欧老师处,联系电话18057808887。

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同时各校要将作品拍成数码照片。

本次比赛的相关附件(《附件1.莲都区第十二届“莲都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美术作品的创作说明、数码照片、摄影作品和短视频作品)压缩打包后发送到刘鸿斌的钉钉上。

七、奖励办法 

奖项按照不同类别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奖。

八、其他事项

1.各学校根据比赛活动要求,制订活动宣传方案,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按时上报作品。

2.美术类参赛作品原件一律不退还作者,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校对报送的作品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同时对作品作政治性审查,合格后方能上报。如发生政治方向性错误等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各校对报送作品务必做好诚信教育,保证所有美术作品的自主原创性。

附件:

1.莲都区第十三届“莲都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2.丽水市第十三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标签卡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十三届“莲都之春·美术”比赛的通知.pdf

附件1莲都区第十二届“莲都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xlsx

附件2莲都区第十二届“莲都之春•美术”参赛作品标签卡.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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