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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鼓励企业上台阶”、“新增纳税贡献奖”等补助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9-02 17:49:48

各有关企业:

根据《莲都区进一步提振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莲政办抄〔2019〕2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鼓励企业上台阶、新增纳税贡献奖等相关补助。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税务登记、依法纳税、账证健全、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其他限制性条件按照文件“十、附则”执行。

二、补助标准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鼓励企业上台阶

补助标准: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 5000 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4亿元、5亿元、6亿元、8亿元、10 亿元,且年实际上缴税收 100 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企业 15 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

申报资料:申报材料需提供:(1)莲都区生态工业奖励补助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二)新增纳税贡献

奖补助标准:对上年实际上缴税收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实行新增纳税奖励:以企业上一年度实际上缴税收为基数,当年实际上缴税收增长率达 20%以上的企业,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 80%奖励给企业;当年实际上缴税收增长率达 25%以上的企业,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 90%奖励给企业;当年实际上缴税收增长率达 30%以上的企业,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100%奖励给企业。

申报资料:申报材料需提供:(1)莲都区生态工业奖励补助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需有企业盖章);(4)近2年纳税证明及完税证明。(5)近两年的汇算清缴报告。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9月2日-9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申报材料请送至莲都办事中心233办公室,联系人:黄辉 联系电话:2025790。

附件:莲都区生态工业奖励补助申请表.doc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2年9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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