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各种猪繁育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技术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应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推进我区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莲都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与2022年7月20日在莲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生猪养殖场精密智控项目申报的通知》,截止到2022年7月29日仅收到一家种猪场的申报材料,故重新公开网上申报,请各符合条件的种猪繁育企业在2022年8月18日之前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三异常(温度异常、采食异常、运动异常)一检测(非洲猪瘟检测)的设备、管理软件、智能化设备安装。如智能耳标、传感器、网关、采集器、非洲猪瘟检测设备、管理软件以及自动喂料系统、智能温控系统、自动消杀系统养殖场智能化设施设备等。
二、补助资金兑现方式
项目补助经费50万元,项目申报及实际资金投入不得小于50万元。完成项目建设并经验收组验收通过后,按“以奖代补”方式补助。
三、申报要求
(一)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二)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现场申报方式,请申报人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简表(见附件)。完成申报后,不论是一个或多个企业申报,都将通过专家组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8日,请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206室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防治科
联系人:邹丽丽
联系电话电话0578-2609722
附件 : 项目实施方案表.wps
莲都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