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规定,我局委托浙江德联永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丽水市东方钼业有限公司莲都区三官殿钼矿(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了评估。按照价款评估工作要求,评估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丽水市东方钼业有限公司莲都区三官殿钼矿(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现将该评估报告的主要参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
本公示内容含采矿权评估机构承诺函及评估报告结果。公众可向我局反馈意见,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理答复。
受理部门: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联系人:饶绍平
联系电话:0578-2668095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公示起日:2022年8月5日
附件:
1、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函及评估报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