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丽水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丽科〔2019〕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项目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区本级注册,财政级次属于莲都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业。
二、兑现申请材料
(一)企业研发经费投入
1.《莲都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在线填报)。
2.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调查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特级和一级资质建筑业、大中型重点服务业企业),还需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研发统计年报报表。
4.企业研发项目立项书
三、兑现申请要求及受理时间
1.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依法如实填报研发经费支出数额,对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追回财政资金。对涉及违法的企业,追究其法律责任。
2.以上申报材料需将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至产业及惠民政策兑现系统,或者将纸质材料会同兑现资金的收据一同邮寄科技局。
3.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8月12日前完成上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不再受理和补助。
联系人: 王小萍 电话:0578-2278089
地址:丽水市莲都丽青路25号
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4日
登陆说明:
1、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产业及惠民政策兑现系统
2、选择丽水莲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