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2501MB1D8405X1/2022-51016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现对莲都区2022年第一批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特别是农户个人信息、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进行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一、补助标准:2022年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为35元/亩。 二、公示期限:2022年8月22日至 2022年8月28日,共7天。 三、联系电话: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137913,莲都区财政局2134755。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2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