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快促进莲都超市产业发展十一条意见的实施细则》(莲农发[2021]65号)文件精神,经区超市办组织验收,2022年第一批“莲都山超”门店和示范门店奖励资金共计 146.7万元(奖励明细详见附表),现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5日-2022年 7 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联系人:李梅,电话2609701,联系地址:中东路19号)
附件:2022第一批“莲都山超”门店和示范门店奖励资金的公示.doc
莲都区“莲都超市”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