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莲都山超”品牌运营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莲农发[2021]66号)文件精神,经莲都区“莲都超市”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验收,考核等级评定为良好,拟拨付给丽水超盟实业有限公司运营奖励资金30万元,现将运营奖励资金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29日-2022年 8 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联系人:李梅,电话0578-2609701,联系地址:中东路19号)
莲都区“莲都超市”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