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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莲都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拟发放公示
索引号: 12332501MB1D8405X1/2022-40148      发布机构: 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09 16:58:28
索引号 12332501MB1D8405X1/2022-40148 文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2-0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根据《浙江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现对2022年度莲都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特别是农户个人信息、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进行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一、补助标准:2022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标准为16元/亩。

二、公示期限: 2022年6月9日至 2022年6月15日,共7天。

三、联系电话: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601853、2137913,莲都区财政局2134755 。

20220609公示稿:2022年莲都区天然林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发放清册.xlsx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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