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综合扶贫试点项目的通知》(浙扶贫办〔2020〕10号)文件,我区组织实施“莲城雾峰”省级综合扶贫试点生态茶园项目。该项目由乡镇(街道)组织申报,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对土地性质的审核,区级审定,经研究,现拟下达莲都区第四批重点帮促村生态茶园项目补助资金275万元(详见附件)。项目完工后,补助资金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现将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2日
2.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0578-2132074(区财政局 解放街71号)
0578-2609683(区农业农村局 中东路19号)
邮箱:501342899@qq.com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莲都区第四批重点帮促村生态茶园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xlsx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