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55号)、《关于组织申报丽水市本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省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丽经信投资〔2022〕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经商、发改、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审查,拟兑付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省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
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4日-2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洪涛;联系方式:0578-2605793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