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1288/2022-39736 | 文号 | 莲发改〔2022〕23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经研究决定,成立莲都区电力需求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定位 通过实施有效的节约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需求响应等措施,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在用电环节制止浪费、降低电耗、移峰填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达到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智能化用电水平、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等目的,推动我区能源、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二、单位职能和中心设置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负责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国网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区供电公司”)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在区发改局指导下开展全区电力需求侧相应工作。负责按规定落实、引导全区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并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 区电力需求侧管理中心设置在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并提供办公地点、办公设施、技术等资源保障。 三、工作职责 (一)节约用电 1.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中的技术,倡导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电能利用率。 2.淘汰企业落后用电设备,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电环保技术,重点推进余热余压利用设备、高效电机、节电型变压器等高效环保的节电产品应用,引导企业依法用电、合理用电,促进企业生产与电能使用的协调发展。 3.组织开展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综合商务区等功能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发和传播典型案例,引领和促进工业与建筑等领域节电、降耗、提效,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4.根据省市发改和电力公司的相关要求开展用能计划管理工作,并开展用能分析。配合区能源管理部门开展以“能效优先、限量现价”为原则,以重点企业用能预算管理为基础,通过市场竞价方式的用能权交易工作。 (二)绿色用电 5.支持和推动绿色用电,探索绿色电力消费与生产的协同互动,引导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方式,逐步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接入配电网和就近消纳,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6.培育绿色用电消费群体,创新制定可再生能源用电模式,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向电力用户延伸,引导终端用户优先选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7.探索“源”“网”“荷”友好互动系统,推进水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改善电力运行调节,将需求响应资源统筹纳入电力运行调度,提高电网的灵活性,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试点。 (三)智能用电 8.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完善莲都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功能配置,整合各领域用电数据,加强对工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线上监测、实现数据集成和安全共享。定期报送莲都区全社会用电分析,为决策提供充足、及时、准确的电力数据支持。 9.组织开展莲都区柔性可调节负荷聚合建设。积极推进莲都区大中型商业楼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空调,以及充电桩、公用路灯等柔性可调节负荷聚合的建设示范,实现在特殊时段无感调节。 10.推动需求响应资源、储能资源、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微电网的综合开发利用,开展储能示范应用,以“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用电管理服务更加友好、高效。 11.推动“网上国网”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智能型、市场型、体验型、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标准及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能效诊断、用电监测、数据价值挖掘、精准信息推送等服务,降低客户用电成本,满足客户全方位的智能用电服务需求。 (四)有序用电 12.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以确保电网安全和电力供需平衡为目标,统筹全社会整体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等重要用户用电需求,建立优先购电保障机制。 13.加强电力运行监测,编制有序用电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重点限制违规建设项目、产业结构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限额标准的企业和其它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指导电力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落实相关有序用电措施,优化生产组织和设备检修,积极应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优先采用节电措施降低负荷需求。 14.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变化,将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缺口及时报告区经济运行主管部门。 15.开展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演练,增强操作能力,依法依规实施有序用电,保障优先购电权计划落实。 16.在面临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或紧急状态,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应执行事故限电序位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启动预案等措施,系统稳定后根据需要及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 (五)需求响应 17、在用户侧用电报装、运行、管理等环节中,落实各项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开展电力可中断负荷资源池建设,根据莲都区企业用电实际,开展电力可中断负荷资源摸排,争取完成不低于最大负荷5%的资源池建设目标。 18.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的推进,将需求响应资源纳入电力市场,扩大需求响应实施范围,开展莲都区电力分路负控改造建设进程和质量管控,实现非保安负荷“一键响应”的需求侧柔性控制策略落地,保障非严重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 19.坚持“安全可靠、自愿参与、公正平等、收支平衡”的原则,鼓励电力用户直接申请或通过集中管理的形式参与需求响应,引导已列入有序用电方案的用户积极参与需求响应。 20.制定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补贴支付、分析总结、效果评价等各环节工作。 21.建立健全需求响应工作体系和运作模式,推动需求响应工作向市场引导、用户主动响应转变,发挥需求响应在电力供需平衡、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的作用。 (六)落实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