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促返岗保用工助力“开门红”的政策意见》、《<关于促返岗保用工助力“开门红”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查后,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04月02日-04月14日。
如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实名方式向莲都区建设局建设房产科反映。单位反映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
情况反映联系地址:莲都区建设局建设房产科(解放街590号),邮政编码:323000,联系人:傅王杰,联系电话:2120319。
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