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莲都区关于加快精品水果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莲都区关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莲政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1新认定区级以上家庭农场18家及奖励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9日 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9日前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8-2609658
备注:原已在正常时间公示,因网页丢失现给予重新补发
附件:补贴2019-2021年区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及合作社补贴发放明细.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