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存栏100头以上规模猪场按照实际引进合格种猪数量,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已对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提交的2021年生猪引种补贴材料进行审核,全区申报2021年度引种补贴的养殖场共计15家,合计引进种猪15559头,应补助金额777.95万元。
现将补贴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3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3月17日前向莲都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2609727。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