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37/2022-37225 | 文号 | 莲文广旅体〔2022〕9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繁荣基层文 化事业,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主动 性和创造性,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文化示范户和乡村 文化能人的通知》,经研究,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化示范户、乡村 文化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弘扬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 向,突出示范先行、典型引路,突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 挖掘、培育一批基层文化建设中的文化示范家庭、乡村文化能人,持 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 化需求。 二、评选范围、条件和数量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件 — 2 — (一)评选范围 1.文化示范户:面向全区评选。家庭文化氛围浓厚,文化特色鲜 明。 2.乡村文化能人:面向全区评选。有一定的文化特长,热心组织 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是乡村文艺社团的带头人。 3.已被列入省、市级文化示范户和省、市级乡村文化能人名单的 自动列入区级名单。 (二)评选条件 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在引领当地群众弘扬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等方 面成绩显著; 3.在当地村(社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群众认可度高;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等。 除此之外,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文化示范户 (1)家庭关系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重思想道德 和文化素养的提升; (2)家风家教优。家庭成员在思想品德、子女教育以及个人发 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文化氛围浓。家庭成员具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 法摄影、民间艺术、藏书阅读等方面特长,并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 — 3 — (4)示范引领强。家庭成员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业务能力 突出。带动村(社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共享家庭文化资源。 (5)参与公益多。积极参与当地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有能力 与当地文化礼堂(社区文化中心)结对共建,定期开展文化活动。 2.乡村文化能人 (1)生活在乡村,热心于乡村文化建设或文化活动; (2)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专长,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 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乡村网红、综合(策划)等; (3)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号召力,是本村文化活动的主力 军; (4)带领一支及以上乡村文艺团队(10 人以上),每周定期开展 活动; (5)年龄一般在 65 周岁以内。 (三)评选数量 按照能评则评、应评则评的原则,区级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 人共 163 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1。 三、评选程序 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的评选工作,按总量控制由基层推荐 产生。 1.基层推荐。在村(社区)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由各馆、 站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审核推荐区级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推 荐纸质材料(附件 2-3)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周四)下午下班前交至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艺科。 — 4 — 电子稿(附件 2-5)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区局文艺科金佳玲处。 2.区级终评。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建专家评审工作小组, 对各乡镇(街道)的推荐对象进行终评,经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入选 对象。 3.表彰命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入选对象进行命名,颁 发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文化 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评选工作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作 为文化惠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既重视评选对象的推选,又强化文化示 范户、乡村文化能人全流程管理,挖掘和培育一批有一技之长和社会 影响力的基层文化志愿者。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审 核,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要坚持公开公正,把不同类型、不同领 域的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选拔出来。要突出义责并重,把重点 放在既有文化一技之长,又自愿为村(社区)群众开展文化服务的热 心人上面。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履行“服务、协调、 指导”职能,做好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的培育和管理。要组织 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参与各项文化培训,落实文化示范户、乡 村文化能人常驻文化礼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制度,激活基层公共 文化设施。 五、联系方式 — 5 — 莲都区解放街 288 号 507 室,莲都区文广旅体局文艺科,联系人: 金佳玲,联系电话:13906884466。 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名额分配表 2.丽水市莲都区文化示范户推荐表 3.丽水市莲都区乡村文化能人推荐表 4.丽水市莲都区文化示范户信息汇总表 5.丽水市莲都区乡村文化能人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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