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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3-08 16:50:49

各成品油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丽商务〔2022〕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和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2年3月5日-3月25日

二、年检工作需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

(二)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正、副本;

(三)安监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成品油供油协议;

(六)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七)油库、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关系证明文件);

(八)成品油经营单位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202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等);

(九)成品油经营企业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提供相关依据或声明。(附件2)

三、年检材料要求

(一)年检材料须齐全,所有年检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年检材料装订成册;

(三)年检材料一式二份。

四、日常监督管理要求

为严格落实各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加油站点经营情况监测,请各加油站点填报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相关表格,表格加盖公章后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并于每月5日报送上月《成品油销量汇总表》(3月5日前报送1月和2月的报表),请在表格中列明每个加油站(点)的销量情况。

联系人:杨振龙,电话:0578-2601763

附件:

附件1 附表16《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docx

附件2 成品油经营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 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信息表.xlsx

附件4 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5 成品油销量汇总表.xls

丽水市莲都经济商务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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