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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返莲员工申请返岗的补贴的公示(第二批)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3-28 10:43:09

根据《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促返岗保用工助力“开门红”的政策意见》(莲控指发[2022]3号)第三条自行返岗奖:“对自行返岗的员工给予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 2 月 8 日前省外员工 600 元/人,省内市外员工 200元/人;2 月 15 日前省外员工 300 元/人,省内市外员工 100元/人。(制造业企业只限规上企业)”,截止3月10日,区经济商务局收到园区外浙江乾麟缝制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依莱特纺织有限公司、丽水博远科技有限公司和丽水市莲城铅笔制造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申报自行返岗奖17人,对以下符合补贴政策的人员进行公示。

说明:公示期为7日,若有异议,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企业科,联系人:黄辉,联系电话:0578-2025790。

附件:园区外自行返岗补贴汇总表.xlsx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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