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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返莲员工申请返岗的补贴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3-10 16:46:38

根据《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促返岗保用工助力“开门红”的政策意见》(莲控指发[2022]3号)第三条自行返岗奖:“对自行返岗的员工给予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 2 月 8 日前省外员工 600 元/人,省内市外员工 200元/人;2 月 15 日前省外员工 300 元/人,省内市外员工 100元/人。(制造业企业只限规上企业)”,对以下符合补贴政策的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出发地

(省/市/县)

返莲方式

返莲时间

补贴

金额

1

杜*松

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

高铁

2022.2.6

300

2

*

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

高铁

2022.2.3

300

3

*

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潜江市

武汉

高铁

2022.2.6

600

4

*怀

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

金华

自驾车

2022.2.6

300

5

*

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宁波

自驾车

2022.2.6

300

说明:公示期为7日,若有异议,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商贸发展科,联系人:杨振龙,联系电话:0578-260176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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