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以及《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莲政发〔2018〕60号)(以下简称《规则》),在广泛征集、摸排走访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名称
《大港头高山蔬菜产业基地规划设计方案》
二、 项目背景
大港头高山蔬菜产业基地占地约 365 亩,基地内有成片良田“自然水域”生态山林。该区域内种植业、健康家禽产业、田园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以现代农业示范园为基础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将在发展新型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新路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
三、 项目建设目标
提高大港头镇农业经济发展,建设标准化生态文旅蔬菜产业基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上井村。
五、项目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建设期12个月。
六、项目建设依据
主要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浙江省农业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1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浙委发〔2020〕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21〕19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民增收的意见》(丽政办发〔2021〕73号)等文件制定。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条件
1.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建30*40cm型排渠8,新建30*40cm型路边沟,新建60*80cm型排渠,安装PVC 引水管,新建蓄水,埋设过路涵管。
2.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新建4米宽机耕路.新建3米宽生产路,新建4米跨农桥.新建生态景观小品(生态植草砖铺筑)。
3.温室大棚工程
新建4联栋玻璃温室大棚3座。
八、项目社会效果分析
丽水市大港头镇上井村精耕农庄工程就是同步推进项目区农业现代化、强化农业基础的工程。发展现代农业需要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通过项目建设,可以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现有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提高现有耕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效率,同时促进农民增收。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