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莲都区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莲农发〔2020〕127号)文件精神,2022年莲都区认真实行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现将联城街道、碧湖镇等8个乡镇(街道)的商品有机肥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7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与2022年11月17日前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莲都区中东路19号)反映,联系电话0578-2609677。
附件:莲都区2022年度商品有机肥资金补助名单.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