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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口自然变动
——莲都区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题分析
索引号: 002650525/2022-53330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6:33:46

人口自然变动是指人口出生和死亡所引起的人口数量的增减和人口年龄、性别构成变化等过程。人口自然变动是人口作为一个生物群体必然的变动,它受生理因素所制约,同时受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其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意识等因素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以来,莲都区生育政策有了大的调整,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同时,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人口死亡率也日趋下降,数值趋于稳定。尤其是新世纪以来,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维持低增长水平,人口发展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人口再生产阶段。

一、生育水平

生育水平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所出生后有生命现象的活婴总数与育龄妇女(指15至49周岁的女性人口)总数相比达到的程度。“七普”对10%人口进行生育情况的抽样调查,汇总数据显示,全区近10年来生育水平明显下降,育龄妇女生育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一)育龄妇女状况

1、育龄妇女人口总量略有增加,占女性人口比重持续下降

“七普”数据显示 ,全区育龄妇女人数为13.42万人,比“六普”的13.33万人增加了0.09万人。育龄妇女人数占全区总人口比重为23.88%,比“六普”的29.53%下降了5.65个百分点,占女性总人口的比重为49.78%,比“六普”的61.06%下降了11.28个百分点。(见附表3-1)

莲都区育龄妇女数量与比重

附表3-1


女性总人口

(万人)

育龄妇女人口

(万人)

占女性总人口

比  重

(%)

2010年“六普”

21.83

13.33

61.06

2020年“七普”

26.96

13.42

49.78

2、育龄妇女年龄构成变化明显,生育高峰期妇女比重有所上升

十年间,各年龄组妇女比重变化差异较大,15-19岁妇女人数有较小幅度的减少,比重下降。 20-24岁妇女人数有较大幅度减少,比重明显下降。25-39岁的生育高峰期妇女人数比2010年的5.55万人增加0.48万人,占育龄妇女人数的比重从2010年的41.64%,上升到2020年的44.93%,上升了3.29个百分点。(见附表3-2)

莲都区育龄妇女各年龄段人数及构成

附表3-2                                

年龄别

育龄妇女人数(万人)

育龄妇女构成(%)

“七普”

“六普”

“七普”

减“六普”

“七普”

“六普”

“七普”

减“六普”

总 计

13.42

13.33

0.09

100.00

100.00

-

15-19岁

1.52

1.54

-0.02

11.33

11.55

-0.22 

20-24岁

1.79

2.29

-0.5

13.34 

17.18

-3.84 

25-29岁

1.70

1.85

-0.15

12.67 

13.88

-1.21 

30-34岁

2.29

1.76

0.53

17.07 

13.20

3.87 

35-39岁

2.04

1.94

0.1

15.20 

14.55

0.65 

40-44岁

1.91

2.08

-0.17

14.23 

15.60

-1.37 

45-49岁

2.16

1.86

0.3

16.11 

13.95

2.16 

(二)生育情况

1、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上升

2020年全区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也称总生育率,指一年内活产出生人数与同期平均育龄妇女之比)为31.72‰, 比“六普”的28.09‰上升了3.63个千分点。各年龄段生育率变化差异较大。15-24岁育龄妇女生育率略有提升。30-34岁生育旺盛期年龄妇女生育率明显上升,妇女生育率上升超过30个千分点。35-44岁妇女生育率略有下降。(见附表3-3)

莲都区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

附表3-3                               单位:‰


2020年“七普”

2010年“六普”

2020年比2010年增减

总 计

31.72

28.09

3.63

15-19岁

1.38

0.63

0.75

20-24岁

41.36

39.12

2.24

25-29岁

85.52

86.98

-1.46

30-34岁

68.71

38.08

30.63

35-39岁

19.43

23.68

-4.25

40-44岁

4.24

5.7

-1.46

45-49岁

1.9

1.8

0.1

2、生育孩次构成状况有所变化,二孩及以上生育率上升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有生育的15-49周岁育龄妇女中,一孩生育率为15.16‰,比“六普”下降了4.18个千分点,二孩生育率为14.92‰,比“六普”上升了6.64个千分点,三孩及以上生育率为1.64‰,比“六普”上升了1.16个千分点。从生育的孩次构成看,生育一孩比例下降了21.06个百分点,生育二孩比例上升了17.56个百分点,生育三孩及以上比例略有上升。(见附表3-4)

莲都区育龄妇女孩次生育率及孩次构成

附表3-4


2020年“七普”

2010年“六普”

生育率(‰)

构成(%)

生育率(‰)

构成(%)

合 计

31.72

100.00

28.09

100.00

一 孩

15.16

47.79

19.34

68.85

二 孩

14.92

47.04

8.28

29.48

三孩及以上

1.64

4.51

0.48

1.71

3、平均生育子女数提升

2020年全区15-50岁妇女平均每人活产子女数为1.22胎,比“六普”的0.99胎增加了0.23胎,增幅为23.23%;平均每个妇女存活子女数为1.1胎,比“六普”的0.98胎增加了0.12胎。(见附表3-5)


莲都区育龄妇女平均活产、存活子女数及存活率

附表3-5                         单位:胎、%

年龄别

平均活产子女数

平均存活子女数

“七普”

“六普”

“七普”

“六普”

总 计

1.22

0.99

1.1

0.98

15-19岁

-

-

-

-

20-24岁

0.13

0.21

0.1

0.21

25-29岁

0.68

0.77

0.6

0.77

30-34岁

1.32

1.23

1.2

1.23

35-39岁

1.57

1.41

1.5

1.4

40-44岁

1.55

1.52

1.4

1.51

45-49岁

1.50

1.57

1.4

1.55

50岁

1.52

1.76

1.4

1.76

二、死亡水平

人口死亡是影响人口变动的决定因素之一。在关于人口死亡的各项指标中,婴儿死亡率和平均预期寿命是反映人口健康水平、死亡水平的基本指标,它们的高低受社会经济条件和医疗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所以常被国际上用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

死亡率

死亡率是指一段时间内的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平均总人数之比率。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全区共有死亡人口1875人,其中男性1092人,女性783人,根据2020年平均人口56万人计算,2020年全区死亡率为3.34‰,比“六普”的4.49‰下降了0.88个千分点。

三、自然增长

自然增长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另外,人口自然增长率还可以用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之差表示。当全年出生人数超过死亡人数时,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正值,当全年死亡人数超过出生人数时,则为负值。因此,人口自然增长水平取决于出生率和死亡率两者之间的相对水平,它是反映人口再生产活动的综合性指标。

全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出生人口为4626人,死亡人口1875人,自然增加2751人。出生率为8.23‰,比“六普”的8.11‰上升了0.12个千分点;死亡率为3.34‰,比“六普”的4.49‰下降了1.1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4.89‰,比“六普”的3.62‰上升了1.27个千分点。(附表3-6)

莲都区人口自然增长情况

附表3-6                             单位:人、‰


出生人口

死亡人口

自增人口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增长率

2010年“六普”

3649

2022

1627

8.11

4.49

3.62

2020年“七普”

4626

1875

2751

8.23

3.34

4.8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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