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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老竹畲族镇镇区灵山公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1181/2022-54107      发布机构: 老竹镇      发布时间: 2022-11-30 15:09:34

各行政村、各科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以及《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莲政发〔2018〕60号)(以下简称《规则》),在广泛征集、摸排走访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名称

老竹畲族镇镇区灵山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背景

老竹畲族镇位于丽水市区西北部,距市区19公里,地处丽水、武义、松阳三县市交界地带,国家4A级景区东西岩坐落境内,人文历史厚重,畲族风情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全镇区域面积83.9平方公里,其中镇区面积0.353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全面开展全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浙江。紧密结合城镇带动战略、幸福民生战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态环境,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建设目标

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着力增强小城镇政府驻地的区域中心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镇区。

五、项目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建设期90天。

六、项目建设依据和技术原则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三)《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四)《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五)《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七)《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12期);

(八)《浙江造价信息》(2021年第12期);

(九)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条件

在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镇区建设公园山顶踏(蹬)道、六角亭、路灯安装、公园门厅牌坊、休闲长廊、景墙、自然水池和绿化种植。

八、项目社会效果分析 

加快推进老竹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态环境,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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