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22〕15号)、《关于做好莲都区2022年规模种粮补贴工作的通知》(莲农发〔2022〕39号)和《关于做好 2022 年莲都区旱粮、油菜种植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莲农发〔2022〕40 号)文件精神,莲都区继续执行规模粮油补贴政策。
经业主申报、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农业部门抽查,确定厉定伟等44户为规模粮油种植大户,水稻规模种植面积10634.1亩其中水稻保险理赔面积3214亩),每亩补贴200元(水稻保险理赔部分补贴120元/亩)(均包含统防统治补贴部分),补贴资金1869700元,旱粮、油菜规模种植面积2398.1亩,每亩补贴120元,补贴资金312972元(详见附件1)。
确定丽水市炜奕粮食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享受机械化统一育秧服务补贴,服务面积为2071.1亩,补贴资金93199.5元;确定丽水市炜奕粮食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享受水稻机插服务补贴,服务面积为2071.1亩,补贴资金93199.5元;确定丽水市炜奕粮食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享受水稻统防统治服务补贴,服务面积为4254.3亩,补贴资金212715元(详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9日。
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12月9日前向莲都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2609627。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