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218/2022-53948 | 文号 | 莲司〔2022〕24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纪委等部门对随机抽取和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拟确定以下23名同志为莲都区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公示。 胡爱军、毛军法、李坤、颜高峰、叶蓓红、吴俊、王晓燕、李岳芬、陈小莲、罗巧晔、李莉芬、杨焕燕、吴洵麒、晋卫国、吴靖、杨小芬、周林巧、何雅婷、纪燕红、江根水、周丽君、潘建克、吕勇俊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莲都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 示 期: 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 0578-2271728;0578-2278717 联系地址: 莲都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号楼 (解放街27号)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2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