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1月7日起,对莲都区共同富裕涉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2019年以来涉农政策落实及相关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刘朝晖
审计组主审:杜迎礼、刘议励
审计组成员:陈建武、蒋琳、黄建国、王璐、王欢欢(廉政监督员)、王博奕。
附件:1.承诺书
2.审前公告
3.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4.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
2022年10月26日